沭阳居民医保生孩子顺产花了七千报销多少钱
沭阳居民医保生孩子顺产花了七千报销1000元。参保城乡居民因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实行据实报销、限额结算。具体标准:顺产大概就是1000元左右。剖宫产、难产2500元左右。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左右。
顺产花了4000新农合报销多少
顺产一般按定补结算,内地城市一般乡医疗机构报销300元,县级及县外一般450元左右,此外在县内住院才会有降消费;剖宫产一般按大病统筹进行报销,跟所住院医疗机构级别有关,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在县内住院,大概报销1500左右,县外住院会更低。剖腹产新农合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2000元<医疗费用7000部分,按45%报销;医疗费用>7000部分按65%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孩子新农合报销条件
1.在新农合有效期内生孩子,新农和一年参保一次,只能在参保的一年内生孩子才可以报销,若是去年参保,今年没有参保的,那么今年生孩子不给予报销;
2.户口本上的全家人都办了,生孩子才可以报销;
3.必须具备准生证。
一、农村合作医疗是什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2018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怎么走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新农合医保卡;
(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费用明细清单;
(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标准是多少
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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