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产检假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新产假178天是真的。
重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生育假:
178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胎,产假增加15天
难产假:15天。 温馨提示:剖腹产属于难产噢!
流产假
1、怀孕不满4个月,15天;
2、怀孕满4个月及以上,42天;
3、宫外孕,30天。
工间休息时间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检假
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哺乳假宝宝未满1周岁,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陪产假男方陪产假为20天。育儿假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
2. 重庆市女职工产检假
重庆职工生育保险均不予报销,主要原因是医保卡个人账户亦属正大广宁保险基金的一部分,已按医疗保险待遇结算,不能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 重庆市孕妇产检假期多少天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即:正常生育98+80=178天
4. 重庆产检规定
重庆市孕检建档不需要准生证,建档的时候只需要做相关的一些检查,比如抽血化验或者b超之类的,然后会填一个孕妇健康手册,现在叫做母子健康手册,上面要填上个人的信息,姓名,电话住址等等。
准生证只涉及到报账,就比如说生完孩子以后,你需要报住院费用或者报生育津贴,就必须要有准生证。
5. 产假 重庆
生育陪护假是多少天?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以延长至10天。
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 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
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男人陪产假规定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6. 重庆产检假国家规定2021
你好,你说的是孕前检查,这个费用大概是在300-500元左右,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医院的费用有所不同的,有的地方还实施免费孕前检查的。建议,可以注意在来经干净三天左右夫妇双方去医院做下孕前检查和优生检查,然后再注意备孕期开始服用叶酸。
7. 重庆有没有产前假
2016年重庆地区的产假最短的达到128天,最长的则可休到子女一周岁。
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晚育的妇女,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2016年修改的计生条例中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二、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满1周岁。
根据《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至婴儿满1周岁,坚持劳动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离岗休息。
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依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依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8. 重庆产前检查假国家规定
1、产前检查、生育或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须在当地生育保险协议机构就医;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卡结账。
2、在分娩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重庆南岸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3、参保职工因公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准假外出等原因在市外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必须在申报费用审核时提供单位证明和医院出具的级别证明。
4、属生育发生并发症,须在确切诊断结论作出之日期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到重庆市所在区社会保险局备案。
个人申领待遇时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两张复印件;
2、单位出具该员工是单位参保职工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3、产前检查费用发票,检查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4、《(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出院证明(注明妊娠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9. 重庆市孕妇产检假期规定
重庆产假是按照国家规定来计算的,女性产假规定就是120天,男性有陪护假是两个星期,也就是14天,可以参考日历来进行天数的计算。
10. 重庆有产检假吗
可以的,如果你买了职工社保的话。
如果买了职工社保,产检费是可以报销的,但是他是有标准的,不是全部都能报销,一般医院产检费报销1500,军医大等几个医院可以报销2000。每个医院报销金额不一样,那就需要看你产检在哪家医院做了。只要有买保险,都能报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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