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孕晚期单位安排值班
教师怀孕8个月,在假期中仍然要值班是不合法的,对老师也是不公平的,可以去举报学校,
2. 孕期安排值班合理吗
谢邀。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
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且应当为其安排哺乳时间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女职工特殊保护中的规定,安排哺乳期女职夜班劳动,
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投诉
,要求对用人单位进行责令整改。人社部门将按照受侵害权益女职工的人数,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哺乳期和孕期女职工一样,都是需要特殊保护的职工。因此企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感,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而职工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单位是否可以安排孕妇值夜班
我国的劳动法目前没有对孕妇工作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的。
同时孕妇之前从事的是第三级体力劳动的,怀孕之后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做这一类工作了。
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
4. 孕妇周末值班
周六上班,周日不上班。
一般的综合医院,工作日都是星期一到星期六 ,医生上班也是星期一到星期六。门诊检验科室也是周日不上班。但是也有值班的,急诊科24小时上班,B超也有值班的。
但是不是急诊的话最好不要周日去,平日坐诊的医生会多一些,你要挂的专科会齐全一些。
5. 孕晚期单位安排值班合理吗
哺乳期可不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 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 ,单位要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6. 机关单位孕妇要值班吗
关于孕妇的工作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孕妇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扩展资料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参考资料:
7. 事业单位怀孕期间的值班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女性怀孕是可以休假的,不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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