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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特别喜欢而对某物或某人着迷的词语是什么 根据意思写词语

277 2023-02-10 21:52 admin

一、由于特别喜欢而对某物或某人着迷的词语是什么 根据意思写词语

朝思暮想,爱不释手

二、刘禹锡“三易其所”,每次搬到一个地方都写了一副对联,分别是什么(3副)

刘禹锡的《陋室铭》如今早已成了家喻户晓的“名文”,但其实这篇名文却是被气出来的。据说当时刘禹锡被贬至安徽和州当刺史。和州知县见他被贬而来,便横加刁难。先是安排他住在城南门,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没有埋怨,反而还撰写了一幅对联贴于房门: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这个举动可气坏了知县,于是他将刘禹锡的住所由城南调到城北,并把房屋从三间缩小到一间半。新宅临河,杨柳依依,刘禹锡触景生情,又写了一幅对联:杨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知县见他仍悠然自得,又把他的住房再度调到城中,而且只给他一间仅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房子。半年时间,刘禹锡连搬三次家,住房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想想这县官实在是欺人太甚,于是便愤然提笔写下了《陋室铭》。

《陋室铭》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三、安全检查六个百分百?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围挡底部应设置30厘米防溢座,防止泥浆外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期在30天以上的,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墙,工期在30天以内的可设置彩钢围挡。

2、物料堆放100%覆盖

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设备等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对渣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或存放库房内;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场地;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及时覆盖。

3、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均应设置车辆冲洗台,四周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两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沉淀池大小应满足冲洗要求;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或设置自动冲洗台;应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施工现场出入口、操作场地、材料堆场、生活区、场内道路等应采取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或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进行硬化,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不泥泞;场地硬化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旧建筑物拆除施工应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作业标准,配备洒水、喷雾等防尘设备和设施,施工时要采取湿法作业,进行洒水、喷雾抑尘,拆除的垃圾必须随拆随清运。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进出工地车辆应采取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与车厢持平,不得超高;车斗应用苫布盖严、捆实,车厢左右侧各三竖道,车后十字交叉并收紧,保证物料、垃圾、渣土等不露出、不遗撒。

四、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治理有哪些法规

第一条:为了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物料的运输和堆放、道路的挖掘和保洁、养护绿化以及其他活动产生的大气颗粒物。

前款所称的物料,包括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水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空气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分工,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房屋拆除施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城市道路建设、临时挖掘占用、养护保洁、道路积尘,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公路港口工程、管养道路施工和码头物料装卸堆放,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的通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扬尘排污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也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或者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具体征收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

(二)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概预算;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

(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和闲置;确需拆除和闲置的,应当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九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二)施工工地围挡外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三)施工工地路面应当实施硬化,出入口外侧10米范围内用混凝土、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宽度;

(四)对施工工地内裸露地面和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进行覆盖;

(五)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安装冲洗设施,并保持出入口通道以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清洁;

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城市整体工业化程度、市政设施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根据城乡部统计,截至去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5.68%。

城市化大规模发展必定会伴随着扬尘污染,目前正处于“十四五”、“两会”时期,环境监测与扬尘污染也将着重提及,各项扬尘监测政策或许有较大的变动,为了让大家能够适应未来新政策,本文将列举几项重点地区扬尘监测政策法规以供参考。

一、三项国家重要扬尘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针对建筑施工所引起的扬尘污染问题,建立了可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来征收排污费的制度。但因为建筑施工具有开放性和季节性的特定,因此,环保部门在进行污染物排放核定时,需要根据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工作。建筑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相应的施工扬尘防控方案,并向环保部门提请污染排放申报。

2、《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2020年2月,生态环境部审议并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提出通过制定条例,推动监测工作依法开展、监测管理依法行政、监测数据合法有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主管部门、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排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3、《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

国家空气监测城市站的设备更换周期为5-8年,《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中对于下一阶段的建设任务要求中也提及了监测网络往乡镇、农村发展,并加强交通路边站的建设,常规参数的监测设备前景广阔。随着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向好,对监测设备的量程、检出限、精密度的要求会更高。因此,改进常规参数监测设备性能指标,甚至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实现突破,将会是监测设备生产商竞争的主要方向。

二、山东相关法律法规

1、《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在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有详细“违规罚款”的收费政策,基本与我国大部分地区现行的施工扬尘收费政策以“违规处罚”相一致。

《办法》中对各类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详细的抑尘措施规定,当施工单位违反其中某些防尘规定时,管理部门将对施工单位处于一定数额的罚款。基于“违规处罚”的征收方式,不过由于所需缴纳的罚款数额小,这使得建筑商宁愿上缴违规罚金,该模式对控制施工扬尘所起的作用较小。

2、《山东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

省住建厅于2020年4月16日出台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明确: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施工扬尘防治六项措施。

根据《导则》,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施工扬尘防治要求,向施工单位支付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费用。同时,鼓励发展工地扬尘防治绿色化措施,要求避免因使用防尘网等造成的二次污染。

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是影响城市形象,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通过国家政策保证治理扬尘污染意义重大,能够有效确保扬尘治理出成效,健全完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长效监管机制,减少对环境地污染,降低由于施工对公民生活环境造成的影响。为把我国建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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