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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孕妇值班规定(怀孕教职工安排值班可以吗?)

338 2022-11-23 10:51 admin

1. 怀孕教职工安排值班可以吗?

教师怀孕8个月,在假期中仍然要值班是不合法的,对老师也是不公平的,可以去举报学校,

2. 怀孕 值班

产假期间安排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者可以拒绝单位的值班安排,若用人单位强制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3. 怀孕值班人员管理

关于孕妇的工作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孕妇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扩展资料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参考资料:

4. 孕妇安排值班

在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女性公务员,怀孕之后,是可以向单位领导提出不要再安排单位值班的任务了,单位领导是一定会给予照顾而不再列入安排值班的人员之中的。

5. 怀孕期间单位安排值班

谢邀。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且应当为其安排哺乳时间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女职工特殊保护中的规定,安排哺乳期女职夜班劳动,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投诉

,要求对用人单位进行责令整改。人社部门将按照受侵害权益女职工的人数,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哺乳期和孕期女职工一样,都是需要特殊保护的职工。因此企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感,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而职工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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